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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发布日期:2025-01-25 06:30:01 浏览次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杰股份”)于 2025年 1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成君先生、付林先生回避表决。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不超过 3,625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材料费+加工费×(1+利润加成比例)+表面处理 费,基于上述定价原则,在综合考虑生产工艺难 度、精度、交期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采 购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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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年 1月 25 日、10月 31日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披露的《关

  于 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关于调整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和业务开 展进行的初步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

  的差异,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 易发生的原则,从而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 生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及其配偶文彩霞女士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直接、间接合计持有科瑞思22.68%的股份,文彩霞女士持有科瑞思5.32%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科瑞思为上市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总资产 432.39万元,净资产335.6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 691.90万元,净利润 36.31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直接持有禅光 49%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禅光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东澳村高田工业区 1号(厂房 2)一层 A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总资产 840.84万元,净资产339.3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4.47万元,净利润-117.39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太太的直系亲戚文海勇先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宏泰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直接持有俊凯 55%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俊凯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总资产 2,291万元,净资产45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8万元,净利润-40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成君先生共同控制的公司,分别持股 30.00%、30.00%、40.00%,且成君先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付林先生担任监事,风云体育下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草药收购;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诊所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医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 10号厂房 1四层-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持有智美 61.5%股权,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智美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七)重庆英能威森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英能”) 法定代表人:付文武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五金产品研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担任董事的重庆锐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重庆英能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尔智 24.24%的股份,公司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任尔智董事、公司董事成君先生任尔智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九)智美康民(宝应)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美宝应”) 法定代表人:周运和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草药收购;医疗设备租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草及相关制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草及相关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总资产 924.21万元,净资产70.1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68万元,净利润-101.86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持有智美宝应 70%股权,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智美宝应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定价依据:向关联方采购机加件、租赁房屋、销售设备配件等,交易价格采用成本加成、市场化定价等原则,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新增交易额度主要是基于新产品研发投产,需求量增加导致。交易价格以成本加成、市场价格等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关联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采用成本加成、市场化定价等原则,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